关于链家工作失误带来的纠纷以及财产损失的投诉及索赔
叫贺波,是一名北京科技大学07届毕业生。我于2007年7月毕业以后,由于学习工作需要,通过北京链家地产经纪有限公司通州北苑店在帅府园41号楼租房居住,房间号是232.我们是2007.7.10签的合同,合同编号是BJHZP0708593,当时由链家的业务员马俊强负责。他对我们说他们已经看过房主房产证,准确无误,所以我们就没有要求亲自检查,就办完程序交付三个月房祖籍一月押金共计5200元住了进去,链家收取中介费650元(收据编号0257745)。8月23日晚6点半,我与女朋友外出看电影,晚上九点半回来,发现卧室内的笔记本丢失。我们当时报了警,北苑派出所的民警过来调查。发现门窗都没有被损坏的痕迹,而且我们出门时防盗门是反锁的,回来时门还反锁着。于是,民警断定是有房间钥匙的人入室盗窃。当时有这把房屋有四把钥匙,分别在我,我同屋的同事及她女朋友,还有那“房东夫妇”。起初,民警断定不是“房东”所为。警察询问了我室友和她女朋友,案发当时我室友在长沙出差,他女朋友回内蒙老家办理户口,都不在北京,没有作案时间,警方已经证实。我打电话给那个“房东”,说明了此事。当时“房东”给我的答复是,他可以托黑市上的人帮我找,并许诺一定能找着,如果找不着他赔给我,不过要求我不要把这件事告诉警方。当时我就想早日找回我的笔记本,看见警方那边已经陷入僵局,就答应了他。之后我还去过他的“新家”一趟。九月初的一个周末,我出去办完事下午回家发现家里被翻得一团遭,于是报了警。晚上,一位自称房东的人过来了,他承认是他翻过我们的东西,要求我们搬出房间。经证实,他才是真正的房东,之前那个“房东”是假的。因为假“房东”租金到期,房东过来收租金,发现房屋住户换了,所以翻看物品,他要求我们搬出房间。激烈冲突后我们达成了协议,当时也叫来了链家的工作人员,我们搬离那里,由链家赔偿我们的损失。之后我们去找那个假“房东”,去他们那个“新家”,原来还是通过链家租来的,他们已经逃逸,走之前还把房间给砸烂了。那边住户也报了警。到目前为止,警方还没有抓到那个假“房东”。那逃逸的假“房东”是最大嫌疑人。我的损失包括两个月房租共计2600元,笔记本价值8600,还有毕业时的一些证件。我认为,我这一系列的损失是由北京链家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的严重失误造成的。2007年6月12日,真房东金康旭通过链家地产把房子出租给陈冠廷(合同编号BJHZP0708586);2007年7月10日,陈冠廷又以“房东”的身份把房屋出租给我(链家的业务员称检验过他的房产证)。这两起房屋交易事隔不到一月,而且是由同一个业务员(马俊强)受理的。我认为这是贵公司的严重工作失误,属于恶意出租,之后的笔记本丢失、假“房东”逃逸都是链家的过失造成的后果。我要求北京链家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赔偿我们两个月房租,中介费,以及我们损失笔记本的价值,和这两个月来的路费和精神损失。谢谢